养生之道心清神静,阔别不祥之器
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
——《老子·第四十七章》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老子·第四十八章》
许多人对于事物的把握,不能从“道”的角度把握,因此,不能从根本出发熟悉事物,常常事事亲力亲为,非身陷险境而不能得知,其实,真正的圣人对于这个世界,不必出门面面俱到地去了解,就能知晓天下事物的基本道理;不必一再观望窗外,就能知其天然的普遍法则。
在老子看来,“无为”,事物则能按照自身的规律顺利发展,人身、社会更是如此。假如人为地干涉人的发育成长和生活,按照某种主观愿望来干扰和改变社会的天然状况,其效果只会是拔苗助长,自取其败。所以,只有在“无为”的天然状态下,人才能健康的生活,社会才能正常的发展。因此,明智的人应该采取“无为”之道来养生、治世,也只有如此,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从老子养生的“无为”原则进一步延长,就必然可以得到其养生的第二个原则:“虚静”原则。由于人之“有为”皆因欲念而起,欲念一路则心动,心动则意动,意动则神动,神动则气动,气动则形动,形气神动则必然神驰于外,气散于中,精耗于内,健康为之受伤。要防止这种局面的发生唯有一法,这就是“虚其心,静其神”。心虚则欲望不起,神静则念头不生,心清神静,根本结实,形神相亲,则能长生久视。
夫兵者,不祥之器也,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正人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正人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澹泊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丧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莅之,克服以丧礼处之。
——《老子·第三十一章》
老子认为:有道者是尽量不使用兵器的。一个治理国家很得法的人是不会随意进行战争的,战争总是被迫的,而且也是最后的选择。对于身体来说,国家的兵器意味着对身体的珍爱,我们的身体一旦产生了疾病,就彷佛一个国家发生战争,药物则成为我们保卫身体的紧张武器。当代社会恐怕没有没吃过药的人,人们因此产生了对药物的依靠性,按老子的观点,药物如同兵器,对于身体来说也不是一个祥瑞的事物。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常用药物的人,也不是一个养生得法的人,所以,对于如何精确地使用药物,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
有些人天生就有使用这些药物的倾向。滥用的药物分三阶段作用于大脑。第一阶段作用于前脑,影响感知;然后,这种刺激会连向大脑各紧张部位的神经纤维——我们和爬虫类一样都有这些部位;最后,它们会把愉快的信息送到大脑的其他部位,通常是影响多巴胺体系。
多巴胺是下丘脑和脑垂体腺中的一种关键神经递质,中枢神经体系中多巴胺的浓度受精神因素的影响,中脑的神经原物质多巴胺直接影响人们的情绪。从理论上来看,增长这种物质,就能让人愉快,但是它会令人上瘾,因此有许多人的上瘾举动,都是因多巴胺而引起的。
由此可见,药物确实不是祥和的器物,不是一个善于养生的人应该使用的,只有迫不得已而用之时,最好以澹泊的态度处之,不要迷信药物,尽量削减对药物的依靠,防患于未然是应有的态度。老子说:“克服了也不以为荣耀,而以为荣耀者,是乐于杀人。乐于杀人者,将不能得志于天下。……争战死亡浩繁,要以悲痛哀伤的心情对待。克服了,用居丧的礼节处置。”
(责任编辑:三清仙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