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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个体生存 老子的思想与人文关怀

(编辑:真实不虚 日期:2018年03月19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人文”一词源于西方,人文主义指文艺中兴时期市民阶级的新文化活动,其基本精神是抬高人的地位贬抑神的地位,强调人的价值,一定人的理性和伶俐。中国思想史并没有一个“人性”庖代“神性”的明确的时间界限,但有一个与此类似的转化过程。中国从上古时代至西周晚期,定命鬼神观念在思想领域一向居于统治地位,西周晚期开始由定命鬼神观念向关注人类社会、关注实际生活变化。老子是实现这一变化的巨大思想家之一。

老子伶俐与人文关怀

老子是通过提出“人文天然”的紧张命题促成这一变化的(刘笑敢《老子之人文天然论纲》)。老子认为“道”是寰宇万物的源泉,也是支配统统事物活动转变的基本规律。关于“道”的运行形态,《老子》二十五章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天然”。这里“天然”一词的涵义,学术界基本认为并非指通常意义上的天然界,而是天然而然的意思。但老子的“天然”是指称事物自己照旧描摹事物存在的状况,学者们却有不同的看法。刘笑敢主张,“‘天然’在《老子》中具有很高的地位,不是一样平常性的描述性的词语”,因而是名词。但也有的学者(比如陈鼓应)认为,“天然"一词不是名词,而是状语,不是指详细存在的东西,而是形容“本身如此”的一种状况。笔者附和后一种观点。“道法天然”,是说“道”以它本身的状态为依据,不受任何外力的制约和干扰。作为“道”的创造物的详细事物,它们依循着自身潜在的可能性而自由发展,不必要外界的干涉。如许一来,老子就将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外在的统治力量排除出去,实现了由“神性”到“人性”的变化。

老子的人文关怀,表现为不违拗事物本性、顺应天然的处事原则,表现为倡导社会天然秩序、尊重个体生存样态的价值取向。《老子》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天然。”尊道崇德,不是寄托强制饬令,而是顺任世间万物天然成长。对社会而言,就是依循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尊从群体的利益和意愿,为群体的运动预留充足的空间,使社会主动走向稳固、有序,实现社会协调。社会当然必要管理者,必要“圣人”,但老子认为,圣人“以辅万物之天然,而不敢为”。老子的“辅”字大有深意,“辅”并不是不作为,但又不是一样平常的“为”,更不是强作妄为,而是驯服、帮忙,是“复众人之所过”,即补救众人的过失,是举重若轻“治大国若烹小鲜”的管理韬略和向导艺术。社会事物纷繁复杂,社会成员个体之间的差异千差万别,“圣人”只有“辅”而“不敢为”,才能充分发挥社会“合力”的作用,避免矛盾,化解矛盾,从而实现社会的有序与协调。

(责任编辑:蝶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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