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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的生态意义

(编辑:真实不虚 日期:2018年03月19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现在,面对令人担忧的生态环境,人类不得不关注生态环境题目而重新反思“人与天然的关系”。在处理“人与天然的关系”题目上,老子十分崇尚和看重人与天然的协调。老子认为:人是天然界即寰宇万物的一部分,人的统统举动应当顺应天然(即遵循天然规律)。这一思想,便是老子的“天人协调”思想。本文认为:老子《道德经》中的“天人协调”的思想,对于当前人类维护生态平衡和珍爱天然环境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启示,具有十分积极的实际意义。       因为天然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人与天然痛痒相关而朝夕相处,为了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寻求人与天然的协调,换言之即寻求天人协调,质言之即处理好“人与天然的关系”。   众所周知:已经曩昔的20世纪,是一个飞速发展的世纪,但同时又是一个使人类遭受深重灾祸的世纪。科学方法的发展虽然造福了人类,但是也破坏了天然、破坏了人与天然的协调。100多年来,我们的环境遭受了惨重的破坏,臭氧层变薄、空气污染、植被削减、地皮荒漠化,等等。总而言之,生态环境题目已经紧张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现在,面对令人担忧的生态环境,人类不得不关注生态环境题目而重新反思“人与天然的关系”。在这一方面,被公认为人类文明之卓异成果的老子《道德经》,毫无疑问可以为生态环境题目的解决提供有价值的可以行使的珍贵资源,我们人类便可以从中获得解决生态环境题目的伶俐和启示。   在处理“人与天然的关系”题目上,老子十分崇尚和看重人与天然的协调。老子认为:人是天然界即寰宇万物的一部分,人的统统举动都应当顺应天然(即遵循天然规律)。这一思想,便是老子的“天人协调”思想。纵观历史,可以说最早、最体系地提出顺应天然的环境珍爱意识的,就是老子。所谓“天人协调”,现实上就是“天人一体”(或“天人合一”),即要求人与寰宇(天然界)成为一个协调同一的有机团体,而不是人与寰宇(天然界)相星散,甚至于相对立。人类只有熟悉到人与天然的协调同一性,并在与天然相处时顺应和遵循天然规律。只有如许,才能实现人与天然的协调。   老子认为,宇宙万物都是“道”所化生。如老子在《道德经》第42章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三生三,三生万物。”原来,我们所看见的寰宇万物与我们人类是统一个本源,所谓“万物同源”或“天人同源”也。因此,有学者认为:人与天然的关系应当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人是生命的存在体,天然生态也是作为“生命存在体”而存在的,一方面,天然生态具有自身赓续进化的生命过程;另一方面,人作为客观实际世界的一员,其生命状况与天然生态的生命状况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天然生态的死亡必然导致人类生命的衰竭。这就是说,人与天然既密不可分又利害攸关。   正由于人类与天然界万物同源,所以老子认为人类应该尊重天然界万物。老子于《道德经》第25章中指出:“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天然。”从这一段话中,我们不难晓畅:世界是由道、天、地、人共同组成的一个团体。世界作为一个生态体系而必备的三个要素,即天、地、人“三才”。因此,人类要尊重寰宇(天然界),万万不要以为本身作为“万物之灵”而井蛙语海,虽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但要晓畅在整个生态体系中,人类只是其中的成员之一,并位居寰宇之后,“四大”之末。所以,我们要清醒地晓畅:人类不是大天然的“主宰者”或“统治者”,而只是大天然家庭中的一员。并且人类应当尊重天然,热爱天然和珍爱天然,以实现人与天然协调相处。   那么,人类应该如何去实现人与天然协调相处呢?毫无疑问,最紧张的一点就是人类在对待与大天然有关的统统运动中,都应该要以遵循天然规律为最高举动准则。   关于这一点,老子早已明确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天然”。其意思是说:“道”性“天然”,“道”化生的“天”“地”亦是“天然”的。只是作为“万物之灵”或“万物之长”的人,却每每迷失了“天然”之性,所以人要法寰宇之“天然”,法大“道”之“天然”。因为“道”之“天然”的体性完全蕴含于“寰宇”(天然界)之中,因此法“道”之“天然”,现实上就是法“寰宇”(天然界)之“天然”(即天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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