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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与当代企业管理之四规律篇

(编辑:真实不虚 日期:2018年03月19日 浏览: 加入收藏 )

大天然的规律是那样的深邃复杂,难以熟悉,好象是万物的主宰:它挫去万物的锋芒,从而解脱它们之间的纷争;调和万物的平衡,从而使它们处在统一个水平线上。

道德经第四章: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本义】

大天然的规律只是一个内在于物质本性的原理,它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假如遵循它来办事,你就会天真烂漫内在的规律,而不是按照本身的意愿去寻求美满。

大天然的规律是那样的深邃复杂,难以熟悉,好象是万物的主宰:它挫去万物的锋芒,从而解脱它们之间的纷争;调和万物的平衡,从而使它们处在统一个水平线上。大天然规律无形无象、无所不在,但好像存在着。我不知道它到底从那里来,只知道它出如今物质世界之先。

管理启示:

真正的管理学规律,不是一些企业要素机械地堆砌,而是深藏在这些要素背后、却支配着企业统统、更基础的东西内在的原理。因为这种深层的东西不可观察,使人每每感到它并不存在。其实正是这种无形无象、无所不在的东西决定着企业的命运。一个高明的管理者就是善于行使这种内在于物质本性的规律,而不是按照本身的意志去寻求成功。

微观决定宏观,企业中由员工之间竞争而形成的一种潜在文化表现着企业团体的意志,它虽然深邃难测,难以熟悉,但它却是企业中所有要素的主宰。它能够使每一小我在竞争中去掉与企业团体意志不协调的个性,使企业中浩繁矛盾化于无形之中。它能够使每一小我在竞争中自发地与团体意志相协调,从而成为企业的一部分。企业的发展就决定于与团体意志相和拍的人赓续竞争出来并发展强大,企业的衰亡就决定于管理者小我意志凌驾在企业团体意志之上而且难以改变。

(责任编辑:沧海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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