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与当代企业管理之三公平篇
(编辑:真实不虚 日期:2018年03月19日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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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不推尚贤达,并非是不任用贤达,而是按照规则他已经得到了合理的使用,只是没有很需要标榜和张扬而已。
道德经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
为无为,则无不治。
【本义】
制订规则的关键是公平合理。只有公平合理,圣人才能够通过民众之间的有序竞争实现有用的管理。圣人不推尚贤达,并非是不任用贤达,而是按照规则他已经得到了合理的使用,只是没有很需要标榜和张扬而已。标榜和张扬都是国家缺乏公平合理的制度而被迫采取的一时调动民众积极性的手段,但它不是长久之计。圣人寻求按照小我能力进行物质公平的分配,反对某些人进行特别的奖励,这使人们没有需要为了小我利益而不择手段。圣人寻求按照小我能力进行权力分配,反对超常规的权力使用,这可以使人们不会为了功名而不择手段,毕竟规则是公平的,不会由于小我的不择手段而改变效果。
因此,圣人对国家的治理,总是会通过竞争使他们的目标与国家目标相同等;总是会通过竞争使他们每小我都能流动到本身最合适的位置上,充分发挥本身的能力,从而获得实实在在的保障;总是会通过竞争使他们晓畅他们的利益是建立在国家团体的发展之上,抛弃小我至上的思想。总是会通过竞争使他们晓畅,圣人严酷按照表现国家团体意志的制度办事,只有遵循这个制度,他们才会得到国家的支撑。经常使民众保持这种以国家利益为中间,纯朴天然的本性,使那些巨奸大滑也不敢兴风作浪。无为并非不为,做无为之事就是不直接去管理民众,而是通过民众之间的有序竞争使国家团体的意志表现在每一小我的身上,有了这种步调同等,没有什么是治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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